各会员、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及有关单位,照明科技工作者:
中照照明奖是由中国照明学会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批准的中国照明领域唯一奖项。该奖项旨在奖励在照明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普及、成果推广、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提高我国照明科学技术、产品制造、工程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与水平,激励行业创新创造,推动我国照明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第十八届中照照明奖评选活动,现将奖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申报要求
第十八届中照照明奖设“科技创新奖”和“工程设计奖”。
(一)“科技创新奖”申报要求
1.科技创新奖主要授予在吸收国内外先进照明技术、应用自主(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解决了应用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技术水平达到行业以至国内外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成果,在推动科技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申报项目应有相关的第三方评价证明(如技术鉴定证书、技术评价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3.申报单位应是中国照明学会会员。
4.申报项目应是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5.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请,所有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6家。
(二)“工程设计奖”申报要求
1.工程设计奖主要授予在照明工程设计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创新性的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工程设计质量优秀,且具有显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照明工程设计项目。
2.申报单位应是中国照明学会会员。
3.申报项目应是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4.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请,所有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6家。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填写《中照照明奖(科技创新奖)申报书》(附件1)、《中照照明奖(工程设计奖)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项目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提供1份纸质版(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及电子版(U盘)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要求盖章的材料,必须盖章。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申报陈述视频。陈述视频为带有配音的MP4格式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播放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应就申报书和相关材料,征得推荐单位(中国照明学会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或推荐专家(至少3名中国照明学会理事)的真实性审查意见和推荐意见。
(四)申报单位请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陈述视频文件,寄送至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五)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含联合申报)一般不超过3个。
三、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
(一)中照照明奖评选按照《中照照明奖奖励办法》进行。
(二)中照照明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坚持实事求是,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三)申报材料经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后,再由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通过中国照明学会唯一官方网站(www.cies.ac.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CIES1987)向社会公示15天后,由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对有争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现场考察。
(四)中照照明奖评审结果以中国照明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的版权由中国照明学会与申报单位共同所有,中国照明学会有权对所有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无偿的再制作、再宣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五)中国照明学会将于2023年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项目、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四、重要提示
鉴于中照照明奖奖励机制在优化,评审标准在完善,中国照明学会后续将及时发布2023年中照照明奖评奖活动最新动态,请申报单位和个人持续关注。
五、联系方式
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徐欣欣010-65815905
宫寅慧010-65815905
毕小曼010-65812194
邮箱:zzzmj2020@163.com
官网:www.cies.ac.cn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6号5层504室(邮编:100007)
附件1:中照照明奖(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附件2:中照照明奖(工程设计奖)申报书
中国照明学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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