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分支机构和有关单位,照明科技工作者:
中国照明学会专家库是学会开展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科技奖励、技术咨询、成果鉴定和项目评估等工作的人才资源储备。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学会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充实学会专家库,现开展学会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实践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中国照明学会会员,热心学会工作;
(三)能用科学的思想分析研究问题,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发表意见,在照明领域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学术和业务水平较高,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照明科研、设计、工程和产品创新等领域取得卓著成绩;
(五)廉洁自律,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相关工作,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学会委派的任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的限制。
(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照明技术工作满15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持有中国照明学会高级照明设计师证书。
2.从事照明行业管理工作满20年,熟悉照明行业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经历。
3.现任中国照明学会分支机构、省级照明学会主要负责人,在工程设计、科技创新或项目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
二、推荐程序和报送材料要求
专家库专家一般采用推荐或自荐方式产生。中国照明学会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都可推荐专家。有意愿加入专家库的人员,也可直接向中国照明学会秘书处自荐申请。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填写《中国照明学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由本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中国照明学会秘书处;或者通过以下二维码在线填写专家个人信息。被推荐的专家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长按识别二维码,填写信息
(二)中国照明学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对所推荐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核。
(三)通过审核的专家,经中国照明学会批准后,正式进入《中国照明学会专家库》。学会秘书处将在学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专家名单信息,并颁发《中国照明学会专家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中国照明学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文件报送至中国照明学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中国照明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成瑞010-65830997
毕小曼010-65812194
电子邮箱:cies19870601@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6号5层(100007)
中国照明学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