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及有关单位,照明科技工作者:
中照照明奖是由中国照明学会设立,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的中国照明领域唯一奖项。该奖项旨在奖励在照明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普及、成果推广、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提高我国照明科技创新、产品制造、工程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与水平,激励行业创新创造,推动我国照明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中国照明学会从即日起开展第二十届中照照明奖的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第二十届中照照明奖设“科技创新奖”、“工程设计奖”。
(一)科技创新奖申报要求:
1.授予实现新技术、新产品及其软件系统的发明创造和科技创新成果等,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中国照明学会个人和组织会员;
2.申报项目应有相关的第三方评价证明(如技术鉴定证书、技术评价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3.申报单位应是中国照明学会会员;
4.申报项目应是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5.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请,所有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6家。一家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个数不能超3个;作为联合申报单位的项目个数不能超过3个。
(二)照明工程设计奖申报要求:
照明工程设计奖分为“照明工程奖”、“照明设计奖”、“文旅演出奖”,申报要求如下:
1.“照明工程奖”主要授予在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的工程项目,宣传和表彰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照明设计奖”分为室内设计和室外设计两类,主要授予在照明设计方面取得突破,具有创新性的设计理念、技术和方法,照明设计质量优秀,照明科技与艺术效果统一,且具有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设计项目。
“文旅演出奖”分为文旅夜游和演出场所两类,主要授予在文旅夜游、演出演艺等方面具有先进技术突破、视觉效果,并且具有社会、经济效益的文旅演出项目。
2.申报单位应是中国照明学会会员。
3.申报项目应是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4.申报项目曾获得奖项:
所申报项目是否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学协会的奖项,并写清楚奖项等级。
5.申报单位资质:
照明设计、工程奖,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关设计、施工资质的该项目第一主要设计或施工单位。
文旅演出奖,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关资格的该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
6.申报数量:
一家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个数不能超3个;作为联合申报单位的项目个数不能超过3个。
7.联合申报原则:
(1)同一项目共同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单位应为:该项目业主单位、该项目总包单位、该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该项目工程实施单位、该项目主要设备供应单位等;
(2)联合申报单位个数不能超过6个;联合申报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关联关系;第一申报单位须遵循相关原则。
(3)联合体投标项目申报时,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
(4)多标段项目统一申报时,第一申报单位应为多标段项目实施单位共同推举的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单位;申报单位数量不能超过N+3,且需报送中国照明学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填写《中照照明奖申报书》(附件),并提交项目相关材料。请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陈述视频文件,发送至申报邮箱(zzzmj2020@163.com)或以U盘形式寄送至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一)科技创新奖:
长按识别二维码,扫码报名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中照照明奖申报资料应该完善、规范、统一。
1.申报单位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要求盖章的材料,必须盖章(提供盖章扫描件);
2.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申报陈述视频(不超过5分钟),或者项目申报材料汇总PPT文件(不超过30张),以便于专家更好进行项目评审;
3.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应就申报书和相关材料,征得推荐单位(中国照明学会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或推荐专家(至少3名中国照明学会理事)的真实性审查意见和推荐意见。
(二)工程设计奖:
长按识别二维码,扫码报名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中照照明奖申报资料应该完善、规范、统一。申报单位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要求盖章的材料,必须盖章(提供盖章扫描件)。
1.申报书:
申报书填写要求见调整后的相关申报要求(第一点)进行填报。并且附件提供项目申报法律性依据资料(以下2-5)、项目申报技术支持类文件(以下6-14)。
2.项目相关合同:
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需提供其与该项目业主方、总包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联合申报的其他成员单位应提供各自的与项目业主方、总包方、工程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支持性资料。
3.相关资质:
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设计、施工、演艺、文旅资质。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需提供其承担部分的相关资质;联合申报的其他成员单位也应提供其承担部分的相关资质。
4.主要完成人执业证书:
项目主设计师的照明设计师证书;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照明施工员、注册建造师等证书。
5.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要符合国家、省部委规范要求。要有总承包/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签字。
6.业主意见证明:
项目实际业主的盖章证明(并非总包方)。
7.主要场所照明灯具布置图(不超过10张)。
8.照明供电系统图、照明控制原理及系统图(不超过10张)。
9.主要场所、区域内的照度及亮度分布图(不超过10张)。
10.灯具选型、数量、用图表(不超过10张)。
11.实施过程中科学管理、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照明工程类、文旅演出类)。
12.设计效果图(照明设计类)。
13.实景照片(不超过10张)。
14.申报陈述PPT(不超过30页)、视频(不超过5分钟)。
以上材料如有缺项,评审专家可以按照以下评审标准:
评审淘汰标准 | 缺少申报资料 |
严重不符合要求(淘汰) | 2、3、4、6 |
一般不符合要求(酌情) | 5,7-14 |
三、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
1.中照照明奖评选按照《中照照明奖奖励办法》进行。
2.中照照明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3.申报材料经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后,再由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通过中国照明学会官方网站(www.cies.ac.cn)和微信公众号(CIES1987)向社会公示15天后,由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对有争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现场考察。
4.中照照明奖评审结果以中国照明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的版权由中国照明学会与申报单位共同所有,中国照明学会有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无偿地再制作、再宣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5.中国照明学会将于2025年11月在浙江省湖州市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项目、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四、温馨提示
中国照明学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书面报告的通知》要求,已将中照照明奖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重新备案。后续将及时发布2025年中照照明奖评奖活动最新动态,请申报单位和个人持续关注。
为帮助各会员和有关单位、照明科技工作者了解中国照明学会科技奖励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报奖材料质量,中国照明学会今年计划举办中国照明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培训讲座。第一期讲座将以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解读及报奖过程注意事项为主题,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持续关注中国照明学会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徐欣欣01065815905、朱思贤01065812194
邮箱:zzzmj2020@163.com
官网:www.cies.ac.cn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6号5层504室(邮编:100007)
附件:
中国照明学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