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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淡彩光应用技术标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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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照明学会批准,由武汉大学牵头的中国照明学会团体标准《淡彩光应用技术标准》已正式立项,现进入标准起草环节。

《淡彩光应用技术标准》旨在建立具有一定普适性、客观性、科学性以及引导性的淡彩光应用技术评价与指导体系,规范淡彩光照明系统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应用场景、测试方法、评价方法等要素。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场景(如家居、办公、医疗、商业空间)中使用淡彩光照明产品及系统的设计、生产、检测和应用。

为切实做好标准的起草工作,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适用性,现向全行业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的要求 

参编单位应为从事健康照明、人因照明、情绪照明方向研究和实践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具体要求如下: 

1.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问题,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 

2. 应为标准涉及的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 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享有的权利 

1. 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 标准升级成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权利。 

3. 获得团体标准参编单位证书。 

4. 免费获取参编标准的印刷版本。 

三、参编单位承担的义务 

1. 自愿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并给予资源支持。 

2. 委派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标准编制工作,按时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会议活动,完成牵头单位分配的标准编制任务。 

3. 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照明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淡彩光应用技术标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扫描件)邮件发送至标准起草组(liuqiang@wh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  15072489428

邮箱:liuqiang@whu.edu.cn

附件:《淡彩光应用技术标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

中国照明学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