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及有关单位,照明科技工作者:
中照照明奖是由中国照明学会设立,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的中国照明领域唯一奖项。该奖项旨在奖励在照明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普及、成果推广、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提高我国照明科技创新、产品制造、工程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与水平,激励行业创新创造,推动我国照明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中国照明学会从即日起开展第二十一届中照照明奖照明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照明工程设计奖分为“照明工程奖”、“照明设计奖”、“文旅演艺奖”,申报要求如下:
1.“照明工程奖”分为室内照明工程、室外照明工程、体育场馆复杂场所功能照明工程等,主要授予在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的工程项目,宣传和表彰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照明设计奖”分为室内照明设计、室外照明设计、体育场馆复杂场所功能照明设计等,主要授予在照明设计方面取得突破,具有创新性的设计理念、技术和方法,照明设计方案优秀,照明科技与艺术效果统一,且具有安全、节能、经济、健康的设计理念,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设计项目。
“文旅演艺奖”分为文旅夜游、观演建筑及场所两类,主要授予在文旅夜游、舞台灯光艺术等方面具有先进技术突破、视觉效果,并且具有社会、经济效益的文旅演艺项目。
2.申报单位应是中国照明学会会员。加入中国照明学会会员的流程,请关注中国照明学会官方网站(www.cies.ac.cn)“我要入会”专栏,或者中国照明学会微信公众号(CIES1987)“加入学会”专栏。
3.申报项目应是2026年4月30日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4.申报项目曾获得奖项:
所申报项目是否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学协会的奖项,并写清楚奖项等级。
5.申报单位资质:
照明工程奖,第一申报单位需是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项目第一主要施工单位。
照明设计奖,第一申报单位需是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项目第一主要设计单位。
文旅演艺奖,第一申报单位需是具有相关资格的,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
如高校或事业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证明文件。
6.申报数量:
一家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个数不能超3个;作为联合申报单位的项目个数不能超过3个。
7.联合申报原则:
(1)同一项目共同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单位应为:该项目业主单位、该项目总包单位、该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该项目工程实施单位、该项目主要设备供应单位等;
(2)联合申报单位个数不能超过6个;联合申报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关联关系;第一申报单位须遵循相关原则。
(3)联合体投标项目申报时,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
(4)多标段项目统一申报时,第一申报单位应为多标段项目实施单位共同推举的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单位;申报单位数量不能超过N+3,且需报送中国照明学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规定填写《中照照明奖申报书》(附件),并提交项目相关材料。申报单位请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陈述视频文件,发送至申报邮箱(zzzmj2020@163.com)或以U盘形式寄送至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申报材料所有信息应与扫码报名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申报材料逾期提交,一概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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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中照照明奖申报资料应该完整、规范。申报单位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要求盖章的材料,必须盖章(提供盖章扫描件)。
1.申报书:
申报书填写要求见调整后的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填报。并且附件应提供项目申报法律性依据资料(以下2-5)、项目申报技术支持类文件(以下6-14)。
2.项目相关合同
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需提供其与申报项目业主方、总包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联合申报的其他成员单位应提供各自的与项目业主方、总包方、工程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支持性资料。
3.相关资质
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施工、设计、演艺、文旅等资质。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联合申报的其他成员单位也需提供其承担部分的相关资质。
4.主要完成人资质证书
项目主设计师的照明设计师证书(由中国照明学会颁发的照明设计师证书);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照明工程施工员(由中国照明学会颁发的照明施工员证书)、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等证书。
5.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要符合国家、省部委相关规范要求。要有总承包/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签字。
6.业主意见证明
项目实际业主(并非总包方)的盖章证明。
7.主要场所照明灯具布置图(不超过10张)。
8. 照明供配电及控制系统图(配电干线、典型配电箱系统和原理图;配电系统及节能指标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不超过10张)。
9.主要场所、区域内的照度及亮度分布图(不超过10张)。
10.灯具选型、数量、用图表(不超过10张)。
11.实施过程中科学管理、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照明工程类);原始设计方案,即投标方案或工程前的设计方案(文旅演艺类)。
12.设计效果图(照明设计类,不超过10张)。
13.实景照片(不超过10张)。
14.申报陈述PPT(不超过30页)、视频(工程和设计类不超过3分钟、文旅类不超过5分钟)。
注意:第7-14项内容中不能含有与所有申报单位名称相关的内容。
以上材料如有缺项,评审专家可以按照以下评审标准:
处置 | 缺少申报资料 |
淘汰(严重不符合要求) | 2-4、6、8 |
三、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
1.中照照明奖评选按照《中照照明奖奖励办法》进行。
2.中照照明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3.申报材料经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后,再由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通过中国照明学会官方网站(www.cies.ac.cn)和微信公众号(CIES1987)向社会公示15天后,由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对有争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现场考察。
4.中照照明奖评审结果以中国照明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的版权由中国照明学会与申报单位共同所有,中国照明学会有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无偿地再制作、再宣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5.中国照明学会将于2026年11月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项目、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四、温馨提示
为帮助各会员、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及有关单位和照明科技工作者了解中国照明学会科技奖励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报奖材料质量,学会近期将举办中国照明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培训讲座。本期讲座主题为“中照照明奖申报视频宣讲会”,会议形式采用腾讯会议直播的方式,讲座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关注中国照明学会官网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徐欣欣01065815905
朱思贤01065812194
张书浩01065812194
邮箱:zzzmj2020@163.com
官网:www.cies.ac.cn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银河SOHO C座30907(邮编:100010)
附件:
中国照明学会
2026年3月20日